我省从2020年起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简称高本贯通培养)。2020年高本贯通培养试点高校院校为2018年立项的20所省级优质高职院校。试点本科院校为10所应用型本科院校。试点专业为高职25个专业点,对接本科院校的20个专业点。
高本贯通培养招生单独设置批次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高职院校按照高考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入学2年后由高职院校组织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专升本”报考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不再进行高本贯通培养。学习3年期满后由双方院校组织转段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后,学生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学习。
高职段新生入学后,前3年由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后2年由本科院校对学生进行管理与服务。参与高本贯通培养试点的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
修满教学计划所设定的前3年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能力水平达到相关要求,颁发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允许完成前3年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不再接受后2年本科教育,直接毕业。升入相应本科院校的学生,修满本科教学计划所设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